第(1/3)页 “我们只是太过于在意作案手法,完全忘了最初的原因。我手里的是死者刘长风医生的尸检报告,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,匕首是从上往下,斜刺走入心脏。” 听到李若青的话,法官问:“这代表了什么意义?” 李若青将手里的纸卷了起来,先当做了匕首开始解释:“这里边有一个很明显的矛盾点,死者身高一米七九,而犯罪嫌疑人周天的身高只有一米七,要想斜刺走入心脏,以犯罪嫌疑人的身高,只有两种方法可以做到。第一种就是紧握匕首从上往下刺,第二种就是反握匕首,骑在死者的肩膀上向下刺。尸检报告对于死者的衣物检查的很仔细,没有发现有任何周天的皮肤组织,因此,他们两个很大的概率是没有任何的肢体接触。因此我说的第二种作案手法是不可能的,所以只有第一种,紧握匕首,从下往上刺。但是这样有一个证据,那就是匕首会留下指纹,且除了大拇指之外的四指指纹应该在匕首内侧,且与我们平常看到的指纹正好相反,也就是倒转。” 就在这个时候,刘长风的几位家属,立马坐不住了。 “姓李的,你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啊,难道我儿子就不是这个人杀死的吗?” “你亲自抓的这个人,用了这么长时间,一大堆证据证明他杀了人,现在你又要推翻你之前的案件,这样做的目的何在?” “会不会是受贿了?” “你想多了,这个周天哪有钱?” “你们是不是忘了,他有一个即将拆迁的院子?” “是啊!” “………” 一时间,不管是庭审现场,还是网络弹幕。 都众说纷纭,将矛尖儿指向了李若青。 可李若青不管这些,继续说:“这点我们已经证明了,凶器上的指纹虽然被人故意擦过,但还是半枚,这半枚足够证明这个人的身份了,我们仔细的对比过,这个人就是周天。也就是说他的确是紧握匕首,不是反握。” 法官听到这句话之后,有点不太明白:“李警官,请问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?请你仔细解释!” 李若青说:“也就是说,周天是紧紧握着匕首,如果他刺向人,应该是斜着往上刺。而要造成死者伤口这样的原因,只有两种方法,要不就是骑在他的肩膀上往下刺,这个我刚才说过了。要不就是身高比死者高,匕首从上往下,可是这两点,我已经全部解释过了。以周天的条件根本就做不到,而且他还有很严重的恐高症,我们经过专业的机械和法医过来分析,已经确定为属实。就算他克服了自己的恐惧,勉强的上了桥,战斗力也会大打折扣的。” 第(1/3)页